香港出發中國籍男子扮驅蟲胸襲少女 日本直接VS隔衫非禮判刑不同

撰文:爆檸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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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媒報道,一名從香港入境的中國籍男子,以「驅蟲」為由「胸襲」一名女子被當地警方拘捕。由於疑犯名字似一般港人姓名,加上曾有同名同姓的港男,以往曾多次干犯相關罪行並判刑,惹來不少網民熱議。其實在日本若干犯性罪行,判刑會視乎該案嚴重性,而最高更可判20年有期徒刑!

FNN截圖

根據日媒FNN、TBS及富士電視台昨日(6日)報道,一名報稱任建築工的33歲中國籍男子張偉雄,前日由香港入境福岡時被拘捕。東京警視廳透露,該張姓男子涉嫌在今年6月9日晚上,於東京淺草街頭向一名剛下班的20多歲日本女子表示「妳身上有蟲、蟲、背部」,以假裝為對方驅蟲為由「胸襲」事主。

女事主及後報警,警方根據現場CCTV片段鎖定疑犯,惟疑犯事發後翌日已出境。前日涉事疑犯再次由香港前往日本福岡,當地警方隨即派員到機場,以涉嫌不經同意猥褻罪拘捕他。不過被捕後疑犯稱「完全不記得發生過這種事」,報道又提到案發前一天在西淺草亦有類似事件,因此警方正調查兩宗案件是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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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道,一名同名本港男子,分別在 2017、2018、2019至2020年間,曾因非禮罪被法庭判感化,之後更被重判入獄32個月,而犯案手法一樣以「捉蟲」為由趁機摸胸非禮。入境處也表示已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福岡總領事館了解情況,包括涉案人士身份等。

日本性罪行可重判 20年有期徒刑

其實以往也有港人在日本涉嫌觸犯性罪行被捕,去年一名中國籍王姓男子因涉嫌性侵20多歲的日本女子被日本警方逮捕。有指被捕男子為駐守九龍區一分局的香港消防隊長。而在日本,觸犯性罪行輕則判罰款,重則隨時要坐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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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迷惑防止條例》規管黃牛、發放色情傳單、拉客、偷拍以及痴漢等不良行為,各自罰則都有不同。據日本「アトム法律事務所」的資訊所指,若在日本東京都違反「迷惑防止條例」,就有機會被判1至6個月監禁或最高50萬円罰款(約港幣2.6萬元)。

至於「痴漢行為」大多都會以罰金解決,不過非禮行為也按情況定不同罪,隔著衣服摸胸會分類為「迷惑防止條例」,但若直接摸胸則歸「強制猥瑣罪」。根據日本刑法第176條「強制猥瑣罪」,包括任何為了刺激或滿足性慾,背離良好性道德的行為,例如強吻、撫摸對方身體、脫衣服、拍攝裸照等,若定罪沒有罰款選項,會被判最少6個月至最高10年監禁。

而性罪行中,最重的是犯第77條的「強制性交等罪」,即是使用暴力或恐嚇進行性交等時成立的犯罪,性交、肛門性交及口腔性交等強姦罪也會按次刑法定罪。是最少可處5年或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的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