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何伯點解銀行攞唔到錢?翁靜晶親解何太做錯呢兩步!
《東張西望》何伯何太事件繼續引來全城關注,何伯更跟5名仔女反目,狂轟細女單簽提走聯名戶口450萬存款。翁靜晶昨晚也在其YouTube頻道《危險人物2.0》拍片分析,解釋點解何伯去銀行拿不到錢,但女兒卻可以拎到,以及何太在當中兩大行為做錯,以致令事情弄到如此田地!
讚銀行職員醒目
早年轉行做律師翁靜晶昨晚在其YouTube頻道開直播,談及近日何伯何太這單城中熱話。她指根據《東張西望》內容,何伯何太所講的450萬存款本來做了定期,在6月28日才到期,銀行職員當時指若提早取款須罰11萬息。翁大讚銀行職員最醒目,「佢睇到伯伯帶咗個唔知係邊個既女人,突然將銀行定期存款取消」,她指若定期六個月或一年,提早拿的確要罰息,但也沒可能是罰11萬,指銀行職員咁講有個阻嚇作用,第二銀行職員再告訴何伯聯名戶口要兩個人簽名才拿到錢,但後來又一個可以拿到,「惟一的解釋方法是,銀行保護緊個老人家」。
她指由於現在很多電話騙案, 所以銀行會提高警覺,而76歲伯伯的不尋常舉動,寧願拆定期也要提款,銀行必然會做一些措施去保護該款項。但後來大家知道原來只需一個人簽名已可提款,大家該知道中間發生何事,「我不想令銀行有麻煩,我絶對多謝呢間銀行做得啱」。
細女提款款項有無唔妥?
至於細女提走款項又是否不妥呢?翁靜晶指其實香港早有案例。她指2013年南洋商業銀行向法庭申請一個判決,事件發生在香港一個很富有的泰國家庭,泰國媽媽開了5個銀行戶口,2004年更訂下遺囑,將財產留給她其中一個最愛錫的兒子,而5個銀行戶口也跟這個兒子聯名。至2010年泰國媽媽患上肺癌,其他子女也開始關心財產分配,於是子女間發生爭執。
及後該名泰國媽媽寫信給南洋商業銀行,要求提取所有存款,而本來受益的兒子也託律師寫信給銀行,表示該存款自己也有份,不能給母親。翁指該五個戶口一直運作多年,平日母子要取錢都是任何一方都可以取。最後一家人爭執了半年,媽媽病逝,於是銀行向法庭申請判決。
銀行設有「生還者條款」
翁靜晶指銀行的聯名戶口其實有個「生還者條款」,類似「長命契」原則,即一方離逝,所有也會屬於另一個生還者,而且不算是遺產一部分。她指以何伯情況為例,該聯名戶口還可以單簽,現在女兒提走款項,也是比較聰明做法,因為錢已在別人手,不關銀行事。「個女攞走錢無做錯,都係合理合法」。
但若老人家去立遺囑,有律師醫生做證,遺囑又可以成立,因為爸爸是有權將所有遺產給他喜歡的人。「若老人家寫遺囑將財產給新太太都無得好講」,但由於現在錢已被提走,就不算遺產一部分。 而她指按法例若沒遺囑,合法的太太是可以拿走遺產頭50萬,餘下的財產太太也可分一半,其餘另一半才給仔女。
銀行設有饋贈假定
此外,香港法例也有饋贈假定,老公送給太太的都是禮物,爸爸送給女兒的都假設是禮物。「就南洋商業銀行為例,媽媽送給兒子也符合這個假定。」所以何伯女兒也符合這個假定。此外,450萬怎樣得來也是因素,是父親一人的錢?還是當年父母一起儲的錢?若是後者,按道理仔女也有權益在內。
何太做錯兩件事
翁靜晶指大媽做錯兩件事,第一是參與得太多。「若佢當時唔係咁跟埋去銀行,令銀行起疑,又或者伯伯當時帶埋律師去銀行攞錢,咁個結果可能會好唔同。」她指這個人「聰明反被聰明誤」,在接受訪問時炫富,但也可能跟文化背景有關,以為這樣香港人才睇得起她,「佢計錯數」。
她指,若何伯何太現在打官司未必會羸,「打官司第一要錢」,加上銀行有生還者條款,而阿伯開戶口時仍「精靈」,還有《東張西望》阿伯親口講是承繼,而且該戶口是聯名,「送出去的禮物想拎返也講不通」,所以大家不用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