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境外使用銀行卡提款或交易 超1000元要申報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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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再推出措施打擊走資及洗黑錢,國家外滙管理局公布,由9月1日起,凡在境外使用境內銀行卡提款或單筆交易超過1,000元人民幣,消費交易信息均要上報。
外管局表示,發卡行要每日上報24小時之內的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就算是節日或假日亦不得順延。
境內銀行卡是指在中國境內發行的各種銀行卡,包括借記卡、信用卡及其他。
澳門出入境帶12萬以上現金 亦要申報
另外,澳門立法會今早通過法案,由11月1日起居民及旅客入境時,若攜帶12萬(澳門元.下同)或以上的現金及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必須向海關申報。出境時若被查問亦須如實申報,否則可被罰款1,000至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