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點名JPEX 林作於IG發文 稱一定會配合監管部門所有要求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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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於周三(13日)發聲明指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旗下實體一概沒有獲證監會發牌,且並無向證監會申領在港經營虛擬資產平台的牌照。同時證監會又指出,觀察到JPEX及那些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JPEX人士及找換店使用的手法存可疑之處。
曾宣稱申請成為JPEX合夥人的林作,今日再於社交媒體發文,指出一定會尊重及遵循證監會的要求。另外,鑒於昨日SFC的公告,需時獨立取得法律意見及部署下一步。

林作又指出﹕「今日的OTC將不會進行任何工作,直到我清晰化目前香港究竟在法律上能否進行加密貨幣的兌換工作為止。這是為了保障所有客戶、潛在客戶及本人、本店。本人在目前情況下,一定會配合監管部門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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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林作於社交平台發帖文指,林作及林作OTC為符合法規及證監會要求,今天﹙14日﹚起不會公開推廣及提及任何香港未有申請牌照的交易所。

證監會於周三發新聞稿後,林作周四凌晨於IG發文,指出其本人及林作OTC不會公開推廣及提及任何香港未有申請牌照的交易所。(林作IG)

證監會列六大疑點 要求網紅停止推廣

證監會周三(13日)表示,留意到一家名為「JPEX」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透過網紅及場外場外找換店(OTC)積極推廣。證監會闡明,JPEX集團旗下的實體,一概沒有獲證監會發牌,且並無向證監會申領在香港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 證監會又列出六大可疑之處:

(1) JPEX在其網站聲明,它是「一間持牌,並受認可的數字資產、虛擬貨幣平台」。它在其網站及本地社論式廣告中聲稱已向若干海外監管機構取得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而這實際上與事實不符。

(2) JPEX為其部份產品提供極高回報。

(3) 證監會接獲散戶投資者的投訴,並注意到媒體報道,指有散戶投資者未能從在JPEX開設的帳戶中提取虛擬資產,或發現他們的帳戶結餘被減少及更改。

(4) JPEX提供的部份產品似乎是涉及虛擬資產的安排,例如在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下不被允許的虛擬資產「存款」、「儲蓄」或「收益」。

(5) JPEX在其網站及本地社論式廣告中宣揚它已與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訂立業務合作,並獲該公司投資,而事實上該項合作已經終止,且該上市公司實際上並無作出任何投資。

(6) 網紅及場外找換店在社交媒體上作出了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指JPEX已獨立地或聯同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在香港申領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而事實上JPEX集團旗下實體一概未曾向證監會提交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申請。

證監會發聲明後,JPEX在網站回應,指之前公告稱「有意」申請香港牌照,正準備文件,尚未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