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據報要求擬準備境外上市公司 招股文件須淡化內地風險字眼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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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引述消息報道,中證監於上周四(20日)與10多間律師行﹑其他政府及行業機構舉行閉門會議,要求他們為中資企業準備到境外上市文件時,盡量淡化與中國有關的商業風險字眼,否則不予其境外上市批准。

報道指出中證監要求他們不要在公司招股文年內,對內地政策或商業及法律環境進行負面描述。在今次會議前監管機構過去數個月,就有關問題向從事上市申請工作的公司提供非正式「窗口指導」。

據公開披露信息顯示,計劃於海外掛牌的中資企業通常會將內地不斷變化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狀況、政府政策和法規,以及與美國的貿易緊張局勢列為商業風險。市場擔心最新指導意見或影響中資企業尋求海外上市機會,尤其美國及香港等主要市場的監管條例均要求全面披露風險。

而內地新的境外上市規定早於今年3月31日生效,禁止在上市文件中發表任何「歪曲或貶低中國法律政策、商業環境和司法狀況」的言論,但該規定並未明確指出哪些評論屬於此類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