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遭提清盤呈請 涉未償還債券本金1.7億元及利息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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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業(1638)表示,布洛德峰投資顧問針對公司向高等法院提出日期為今年7月6日的清盤呈請,內容有關未償還佳兆業集團(深圳)發行的若干以人民幣計值的公司債券,涉及本金1.7億元及應計利息。
佳兆業表示,將極力反對呈請,尋求法律措施,並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保障公司的合法權利;又指在未獲得高等法院認可令的情況下,於7月6日或之後作出的公司股份轉讓將屬無效。
佳兆業指,擬繼續與其境外債權人保持積極主動的溝通,並與彼等盡快形成重組方案,以期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市場公布方案條款。
截至目前,高等法院並無頒布清盤令以將公司清盤。高等法院將呈請的首次聆訊日期定於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