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指改革|恒指公司諮詢 擬容許外國公司染藍 取消25隻港股上限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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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日後或可以成為藍籌股!為更符合香況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連接中國與世界其他地區,恒指公司今日(26日)刊發諮詢文件,擬將外國公司納入恒指進行諮詢,同時建議取消恒生指數中25隻「香港」成份股的數目上限。

目前68間外國公司於港交所主板掛牌

恒指公司指出,今次諮詢就外國公司入選恒生指數的候選資格、恒生指數選股採用的7個行業組別、以及恒生指數中「香港」成份股數目之檢討結果向市場徵詢意見。

恒指公司指出,對外國公司的定義為於大中華地區以外註冊,且業務主要來自大中華地區以外的公司。目前有68間在港交所(0388)主板掛牌的公司,被分類為外國公司。

恒指公司指出,2010年時在主板上市的外國公司數目為6間,至2023年增至68間,即過去13年外國公司數目增加逾10倍。

目前有68間外國公司於港交所主板掛牌,在過去13年內累增加逾10倍。

6隻成為股為恒生綜合指數成份股

恒指公司又指出,經過市場諮詢後,以香港作為主要上市的外國公司自2018年第3季起,符合納入恒生綜合指數。從2023年3月起,恒生綜合指數內的外國公司,可通過互聯互通買賣。

恒指公司指出,不論市值或以成交額計算,外國公司只佔本港股市一小部份。截至今年3月底,527隻恒生綜合指數成份股中,6隻屬外國公司,包括普拉達(1913)﹑俄鋁(0486)﹑兗煤澳大利亞(3668)﹑新秀麗(1910)﹑歐舒丹(0973)及金界(3918),佔比為0.5%。在今年首季,恒生綜合指數中的外國公司成份股佔指數整體成份額的0.3%。

恒指公司指出,投資外國公司與投資香港公司證券風險相比不盡相同,外國公司受其所屬司法權區的不同公司法例約束,以規管其事務,包股東權利。本港監管機構未必有管轄區以外的調查及執法權。為達到監管目的,須倚賴海外監管機構制度對其管轄的發行人執行任何有關企業管治違規的判決。

京東美股為納指成份股之一。

納指容許外國公司為成份股

恒指公司指出,恒生指數被廣泛視為香港股票市場的領導指標,一直定位為於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大中華公司之代表。為更符合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之角色,連接中國內地與世界其他地區,恒生指數公司建議將外國公司納入恒生指數的選股範疇。

恒指公司於諮詢文件,指出現時德國DAX指數﹑法國CAC指數﹑澳大利亞標普200指數﹑新加坡海峽時報指數﹑韓國KOSPI指數及納斯達克指數,均有納入外國公司。

自2021年5月起,恒生指數採用新的選股方法,按行業組別篩選恒生指數候選成份股,行業組別的組成將每2年進行檢討。恒生指數公司已完成對首次行業組別的檢討,並建議對現有7個行業組別的組合不作任何變動。

恒指公司指出,與香港公司一樣,港交所的《上市規則》亦同樣適用於外國公司,惟外國公司《主板上市規則》第十九章及第十九C章,或在適用情況下,受《GEM上市規則》第二十四章所載列的附加規定或修訂條文所規限。去年1月1日起港交所引入一套適用於包括外國公司的所有上市公司的14項核心股東保障水平,使港交所對外國公司投資者保障要求更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