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事件顛覆課本常識 股東權益竟優於債權人|刁佬
刁佬好耐之前寫過一篇文關於可換股債券,提到可換股債券的最大罩門就是發行的公司違約,唔單止唔還息,仲要洗橫手唔畀人換股票。金融創新日新月異,2010年巴塞爾協定III(Basel III)出台,全也界開始提高對銀行的資本要求,應急可換股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s,簡稱CoCo Bonds、CoCos)因需求而誕生,好多銀行都推出呢種產品補充資金。
當銀行發行一張CoCo債券時,會因應產品結構,決定這張債券為額外一級資本(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簡稱 AT1),定係二級資本(Tier 2 Capital,簡稱T2)。一級資本的可換股債券沒有到期時間,屬於永續債的一種。
應急可換股債券是次級債,償還順序低於一般債券,但優先順位高於股東。不過應急可換股債券具有彌補虧損觸發機制,如果銀行資本充足率低於某個水平,應急可換股債券會被轉換為股權,甚至撇帳。
這次瑞信的AT1應急可換股債券被瑞士金融監管機構FINMA指,由於瑞士政府提供額外支持,所以這批約160億瑞郎的AT1應急可換股債券「完全撇賬」。大家冇睇錯,係FINMA 話瑞信可以撇賬,唔洗還錢。老實講刁佬做到老學到老,以為創意金融是祖國對付金融風暴的獨門武器,誰不知歐洲同業一不做二不休,幫公司重组股權,撇清公司欠債,刁佬馬上想叫恒大同一眾內房股遷冊到瑞士去。唔知如果一眾內房股用同一招與國際投資者清債又得唔得?
銀行的應急可換股債券「撇賬」已唔係第一次,2017年西班牙人民銀行(Banco Popular Español, S.A.)被歐盟單一決議委員會(Single Resolution Board,簡稱SRB)認為無法繼續經營,將其次級應急可換股債券部份撇賬,及換成股票。SRB的決定犧牲了次級應急可換股債券的債權人及股東的利益,但就保護了存款人及其他高級別的債券持有人,減少使用納稅人的錢拯救銀行。
公司重組刁佬做得多,多數都係同債權人傾完點還錢先到股東,睇吓債權人肯唔肯減,肯減幾多,白武士要畀幾錢還債,債主又肯唔肯債轉股,一切傾好先同大股東講數,大股東作為罪魁禍首,在重組時當然視為最後的投資者,不過最如果大股東見自己攞得返嘅嘢唔多,就可能攬炒誓死清盤。
瑞銀(UBS)以每股0.76瑞郎,總額30億瑞郎(約254億港元)的股份代價收購瑞信,瑞信股東至少從股換股的交易中,以22.48股瑞信股票獲得1股瑞銀股票,起碼仲有啲渣淨。
Banco的案例犧牲股東及次級應急可換股債券的債權人來顧全大局,可能大家都明,亦是先講好的優先次序,打死無怨,但好似瑞信咁暴力咁有創意,「完全撇賬」又無得換股,反而股東仲有錢袋,真係好似 John Wick 浪漫的血腥美学。事件亦暴露應急可換股債券的恐怖點,打擊投資者對AT1應急可換股債券的信心。更顛覆了大家對學生時代從課本所學的債權人償還順序高於股東的認知。果然道理係用來講,生離死別的時候,道理與正義總是有點遠,刀劍拳頭總在你身邊。
簡介:遊走在中環黑白之間,自覺是個穿著西裝的古惑仔,在波詭雲譎的金融市場中,鑽研刀不血刃的秘訣。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香港01的任何立場,香港01亦無法核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另外,以上純屬個人研究分享,並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機構立場,亦非任何投資建議或勸誘。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