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華融進行審計期間存嚴重缺陷被罰 德勤華永﹕尊重及處罰規定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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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部指出,決定暫時德勤華永會計事務所北京分所經營業務3個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2.12億元人民幣,因華融未充分關注中國華融(2799)多項經濟業務實質,在提供審計服務期間,未保持職業懷疑態度,未有效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存在嚴重審計缺陷。

德勤華永指出會充份配合財政部的檢查工作,尊重及接受財政部處罰決定。在檢查中,財政部認為其審計工作的某些方面未能充分達到審計準盯的要求,對此感到遺憾。

德勤華永又指出,並無從華融收到其準備相關財務報表進行重述的任何資訊。相關審計報告亦不需要更正。德勤華永一直致力於遵循審計準則並堅守最高審計品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