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放完年假可不可「補水」? 北京規定支付300%工資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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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日理萬機,年假儲起沒有放的話,公司會如何安排?有些公司會為假期設期限,如果期限前沒有放假,假期就會註銷,亦有部份公司可以以錢代價,真的放不完的話,一日假期補一日人工。
香港各間公司有自己的做法,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今日聯合發布《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解答了8個常見問題,其中就規定,年假應放未放的話,僱主要支付300%的工資。
下一年12月31日未放完 就要支付3倍工資
就如香港一樣,有些企業會將前一年的年假在年中劃線,有些企業會要求員工上下半年將積累的假期各放一半,每間公司都有不同規矩。《解答》就表示,勞工每年未放的帶薪年假,如果在下一年的12月31日還未放,就要支付300%工資。
原來去年2016年度北京市三級法院共收到3萬件勞動爭議案件,因此要推出《解答》來詳述部份「熱門」爭議。《解答》還提到一些合同問題及工資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