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銀主席潘蘇通旗下公司因欠債 被高院判須賠償內地商人8.12億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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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銀金融(0530)主席潘蘇通去年遭到內地商人田偉出任董的公司Outstanding Management Consultation Limited(OMCL)入稟法院,向潘蘇通及其全資持有的金鋑追討本金及利息,涉及8.12億元。高等法院今日(18日)裁定OMCL勝訴,金鋑須向對方賠償8.12億元;又下達廊令指若金鋑不同意判決,須立即支付由OMCL申請訴費的稅項。
根據入稟狀,金鋑在2020年5月向OMCL借取一筆為期3個月﹑年息30厘的5億元貸款,由潘蘇通任擔保人,可是至同年8月未有如期裹款。其後OMCL﹑金鋑及潘蘇通達成協議,將還款日期延至2021年1月9日或之前。至2020年12月9日,潘蘇通開出3張支票予OMCL,金額合共6.48億元,不過OMCL兌現時因相關銀行戶口內並無足夠現金而彈票。
金鋑於2021年2月8月至去年1月期間,先後11次向OMCL償還部份款項,涉及1.04億元。原告未能收齊貸款及利息,因此入稟向金鋑及潘蘇通追討本金及利息合共8.12億元,以及相關訟費及其他產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