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覆檢委員會﹕SFC有兩宗個案結案程序花時間過久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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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覆檢委員會今日發表2021至22年度周年報告。委員會關注證監會在個別個案效率較慢問題。該委員會留意到兩宗執法個案結案程序所花的行動時間過久,導致延誤原因與當時有關個案主任工作繁重。覆檢委員會建議證監會考慮設立機制,以便採取積極行動,更密切監控個案程序,並在有需時迅速作決定,重新分配工作量。

證員會又指出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在一項上市申請中,發現保薦人公司的盡職審查工作未達要求,但結案10個月後才向中介機構部提供其觀察所得。就是覆檢委員會認為一旦發現出現問題,企業融資部應盡快向中介機構部作出轉介,以確保可即時對未達要求的保薦人公司採取合適監察行動。

證監會指出法規執行部已更密切留意個案結案程序,並採取更積極行動,在有需時重新分配工作量。法規執行部也會不時提醒個案主任,如預料工作繁重使其難以迅速行動,便應尋求指導。適時對上市申請的保薦人作出跟進。該會同時指企業融資部按照其定期向中介機構部提供情報的做法,在結案10個月後提供對相關保薦人公司的觀察所得。在其他個案中,如認為觀察到潛在失當行為相當嚴重須作出轉介,企業融資部會把個案直接轉交法規執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