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貸款利率上限修訂明起生效 由年息60厘降至48厘

撰文:翟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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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放債人條例》(第163章)所訂的法定貸款利率上限,將由明日(30日)起由年息60%調整至48%;敲詐性利率(即法庭在顧及有關情況後,可重新商議該宗交易)的門檻,則由年息48%調整至36%。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指,當局提醒市民在借貸時應留意最新的法定貸款利率上限。《條例》亦規定持牌放債人向借款人發出協議的摘記或備忘錄,當中須列明貸款本金及所收取的貸款利率等資料。

有關修訂獲立法會於今年10月通過,並適用於由明日及之後起生效的貸款還款協議及貸款利息的付息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