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內地出招 人行等發通知 銀行向房企出具保函置換監管資金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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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監管機構再次出招支持房地產行業。據銀保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表明為支持優質房企合理使用預管監管資金,防範化解房地產企業流動性風險,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指導商業市場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向優質房地產企業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

指導銀行依法合規開展保函置換

《通知》指出,監管賬戶內資金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規定的監管額度後,房地產企業可向商業銀行申請出具保函置換監管額度內資金。商業銀行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在充分評估房地產企業信用風險、財務狀況、聲譽風險等的基礎上進行自主決策,與優質房地產企業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

《通知》的發布和實施,將幫助優質房地產企業緩解流動性壓力,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下一步,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將密切溝通協作,聯合做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指導商業銀行依法合規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

保函僅可用於置換依法合規設立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監管額度內資金。房地產企業要按照《關於規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意見》規定開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購房人繳納的定金和首付款、商業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購房款等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

置換最多賬戶中3成資金

監管賬戶內資金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規定的監管額度後,房地產企業可向商業銀行申請出具保函置換監管額度內資金,保函置換金額不得超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30%,置換後的監管資金不得低於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70%。

商業銀行更需要在保函有效期內,如監管賬戶內剩餘資金不足以支付項目工程款,出函銀行應立即履約墊付,在保函額度內支付扣除賬戶內剩餘資金後的差額部分。一旦出現墊付,出函銀行要及時向房地產企業採取追索措施,保全債權安全。墊付資金應足額計提撥備、真實分類,不得隱藏風險。

通知又規定地方政府不得強制商業銀行出具保函,不得將出具保函與當地預售資金監管資格掛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金融管理部門應為商業銀行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提供必要支持。

房地產企業要按規定使用保函置換的預售監管資金,優先用於項目工程建設、償還項目到期債務等,不得用於購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資、償還股東借款等。房地產企業要按約定承擔監管賬戶內的資金補足義務,確保項目建設資金充足。

多家內銀據報開會 討論加大對房地產信貸投放力度

另一方面,內地傳媒報道,在金融支援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相關通知下發後,今日多家銀行舉行內部會議,討論進一步加大房地產信貸投放力度。

一是針對銀行內部「白名單」房企,根據住宅類項目資金運轉狀況與銷售前景積極提供信貸支持;二是完善盡職免責制度,鼓勵銀行信貸部門員工深入了解房地產企業的資金需求,在落實風控要求的情況下提供開發貸、過橋貸款等多種方式金融服務;三是加大房地產企業併購的貸款或發債融資支援,促使房地產企業通過兼併整合,有效解決部分企業資金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