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08年炒燶澳元Accumulator涉147億 榮智健獲裁無市場失當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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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炒燶澳元Accumulator,審裁處判時任公司主席榮智健無市場失當。﹙Getty Images﹚

2008年,中信泰富(現改名中信股份,0267)炒輸澳元累計認購期權合約(Accumulator),在2014年被證監會入稟要求民事索償,昨日(4月10日)審裁處裁定,包括榮智健在內5名前董事無並市場失當行為。

證監無法證實 中信泰富通函虛假或誤導

審裁處的報告書表示,證監會無法證實中信泰富9月發出的通函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通函表示當時的財務及交易狀況無出現重大不利變動,而證監會提出索償,就有責任證明當時公司已經有重大改變或正在改變。

審裁處亦提到,中信在環球市場波動的情況採用高風險的衍生工具作對沖,並不是務實的方法。而2008年9月中信泰富得知Accumulator帶來風險時,拖延了近6個星期,到了10月才以盈警方式公布,涉及金額達到147億元。

2008年,中信泰富投資槓桿式外匯合約,榮智健其後稱,因為集團正在澳洲興建一個鐵礦石項目,為了支付從澳洲和歐洲購買的設備及原材料,集團需要澳元和歐元,因此購買這些合約以鎖定美元開支成本,但過程中沒有經過合理授權,也沒有正確估計到合約中的潛在風險。

中信泰富因在澳洲展開礦場工程需要大量澳元,而購買accumulator對沖,不過遇上大跌市錄得嚴重虧損。(資料圖片)

「I kill you later」 跌穿價格要接貨

究竟Accumulator有甚麼風險?原來市場戲稱Accumulator為「I kill you later」,因為這種合約的風險和收益並不對等。Accumulator設有一個接貨價,如價格低於接貨價,投資者則要以接貨價購買指定份額。例如市價50元的股份,「8折」接貨即是40元,當股價跌至38元,投資者當日就要以40元買38元的貨,蝕差價2元。下一日股價跌至35元的話,當日即要以40元買35元的貨,蝕了5元差價。若好像2008年市場急跌,價格愈跌愈深,虧損就愈來愈大。

「利潤有上限 虧損無上限」

如果Accumulator合約期間沒有跌穿接貨價,投資者不必接貨之餘,亦可以賺取指定百分比的利潤。因此,Accumulator可說是「利潤有上限、虧損無上限」的理財產品。

與Accumulator相反的,是Decumulator,即是累計認沽期權,分別在於Accumulator看升,Decumulator看跌,但當中的接貨規則大至相同。

中信泰富合約最多賺4.3億 接盤可逾500億

以中信泰富當年簽訂的4份合約來計算,最高可以得到4.3億元收益,但最高卻要用超過500億元接盤。

管理層投資對沖,就算錄得大虧蝕也並不犯法,見能怪管理層眼光不好,一如國泰(0293)的燃油對沖合約也不是必定有賺。

證監會之所以告上審裁處,是認為公司提供資料的時間有誤差,9月得知虧損但要到10月才公報,期間有4,500名投資者買了中信泰富的股份,涉資高達19億元,因此上庭尋求回復原狀令,賠償股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