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被指侵犯華為專利 判賠8000萬人幣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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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傳媒《泉州晚報》報道,泉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韓國三星電子的中國附屬公司,因侵犯華為專利,而要賠償8,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報道引述華為稱,2010年初,公司就「一種可應用於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技術方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經審查後,2011年6月5日獲批專利權。華為表示,該發明專利有16項權利要求,其中有8項涉及此案。
華為:20多款產品涉嫌侵權
華為購買了Galaxy S7、S7 Edge及J5三款由三星內地子公司生產的手機,與該專利技術對照,經深入分析之後,認為三星20多款產品涉嫌侵權,包括手機和平板電腦。
三星否認侵權,表示要求賠償8,000萬元沒有依據。
法院其後宣判,表示三星中國子公司在製造涉案電子產品時,使用了該專利技術方案,根據2014年第3季至2016年第3季,涉及產品超過3,000萬部。法院判法三星停止侵權行為,並向華為賠償經濟損失8,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