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設首席合規官 由總法律顧問兼任 加強企業合規管理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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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設立首席合規官,以帶領所屬部門及企業加強合規管理。《央視新聞》報道,國務院國資委近日印發《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其將於2022年10月1日起實行,推行後期望央企加強合規管理和實施防控風險,因屆時若央企出現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並未及時發現違規問題,或發現違規問題卻存在失職瀆職,導致企業損失或不良影響將展開問責,以助保障和實現較完善的經濟發展。

該條文提及,央企設立的首席合規官應由總法律顧問兼任,不應新增領導崗位和職數,並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領導合規管理部門履行有關工作,帶領所屬部門和企業加強合規管理。

實行時,央企應將合規審查作為經營管理流程的必經程序,倘若為重大決策事項的合規審查意見,應由首席合規官簽署並提供明確意見。同時對有關業務和各部門定期對審查情況展開評估,按職責權限完善審查標準、流程和重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