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解釋近期創業板監管活動 稱公開發售能建立公平有序市場

撰文: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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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稱,創業板新股設立公開發售部分更能建立公平有序市場。(資料圖片)

證監會就創業板首次公開招股活動發聲明,就監管方針提供進一步指引,又解釋最近的監管行動,是關注新上市的公司股份是否符合公開市場的規定。

根據證監統計,在2016年的45宗創業板上市中,有36宗為僅以配售方式上市,當中有30宗的股價於掛牌首日錄得100%或以上的升幅,平均升656%,最高升2005%。這些僅以配售方式於創板上市的公司,首25名承配人持有的股權佔配售股份總數的70.0%至99.6%。證監會解讀統計數字稱,創業板新股設立公開發售部分更能建立公平有序市場。

對於近日有多隻新股上市前被叫停,證監會聲明稱,證監會對四個申請人延遲上市個案是否符合規定作出查詢,主要着眼於導致股權過度集中的整體策略與配發基準,以及配售代理有否識別出潛在紅旗信號所進行的「認識你的客戶」程序,例如多組承配人共用同一地址及資金來源等。

而對於有公司上市半日就被勒令停牌,證監會聲明指,原因是證監會覺得股份的交易可能不存在一個公開市場,認為暫停股份交易對為該公司的股份維持一個有秩序和公平的市場是有需要或合宜的,以及為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起見或為保障投資者應暫停股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