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潮|聯交所︰32家公司因限期前未能刊發業績而停牌

撰文:黃捷
出版:更新:

不少上市公司因為審計工作受疫情影響,未能趕在3月31日「死線」前公布經審核業績,今日﹙4月1日﹚須停牌,單是今早開市前,便有逾30家公司因而出停牌通告。

香港交易所發言人表示,聯交所欣見192名上市發行人的審計工作雖然受到疫情相關措施的影響,但使用聯交所與證監會2020年聯合聲明所提供的寬限後,能夠發布未經其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或管理賬目,其股票得以繼續交易。

聯交所亦注意到,32名發行人的股票由於未能在3月31日的限期前刊發業績公告而被停牌(不包括長期停牌的公司),其中14名發行人的審計工作受到疫情相關措施的影響,但未能夠根據聯合聲明下的寬限發布未經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管理賬目或關鍵財務信息。

聯交所︰積極監察事態發展

聯交所指,致力維護公平、有序和持續的市場運作,將繼續積極監察事態發展,並與相關發行人溝通以協助他們全面遵守上市規則,盡可能縮短其股票的停牌期。

聯交所提供資料顯示,聯合聲明於 2020 年首次發布,同年的4 月1日,約380 家公司使用該聲明所提供的寬限發布了未經其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讓其股票得以繼續交易。 期後,在2021年4月1日,共有 27 家公司使用了有關寬限。

另外,與2021年4月比較,有 57 家公司因未能在3月31日的限期前刊發業績公告而暫停交易(其中2家與疫情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