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佳兆業1.86億沽中環中心物業 向山高金融抵債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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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業(1638)以中環中心物業抵債。據山高金融(0412)公布,公司與佳兆業集團(1638)訂立協議,向佳兆業收購中環中心38樓全層物業,最高代價1.86億元,惟可能根據買賣協議之條款進行下調。代價將由山高金融透過以同等金額抵銷山高金融融資協議下之部分未償還款項而結付。

山高金融於2019年12月18日公告,公司與佳兆業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盛帆及佳兆業訂立山高金融融資協議,據此,公司同意向盛帆提供1.25億美元(約9.8億港元)之貸款融資,而佳兆業集團作為擔保人。有關融資協議項下的未償還本金額目前仍為1.25億美元。

另外,就山高金融向佳兆業認購不超過1.2億美元(約9.408億港元)的票據,並訂立抵押協議,包括於佳兆業美好(2168)的1.035億股股份及佳兆業旗下的葉昌進一步抵押的任何額外股份,已予以抵押作為有抵押負債的持續擔保。

另外,融資協議亦有修訂及補充,山高金融融資協議下貸款還款日期延長至2022年10月2日,及將山高金融融資協議下利率修訂為每年14厘。於發生違約事件﹙包括交叉違約事件﹚時,山高金融有權根據協議採取強制執行行動。

山高金融指,收購中環中心物業 ,是鑑於佳兆業集團之近期財務狀況及還款能力;中環中心之估計物業價值;買賣協議之條款清償代價之抵銷機制;及物業之投資潛力及其租金收入,董事認為買賣協議之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