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千里眼內幕交易 證監下令凍結2590萬資產

涉千里眼內幕交易 證監下令凍結2590萬資產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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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眼內幕交易案,證監再手下令凍結有關資產。(梁鵬威攝)
千里眼內幕交易案,證監再手下令凍結有關資產。(梁鵬威攝)

證監會向法庭取得臨時終結資產令,凍結華夏能源(8009)前行政總裁執行董事易芳芳價值2,590萬元資產,禁止將資產移離香港。

並要存1295萬到法庭 等於內幕交易利潤

另外,兩名涉嫌與易芳芳有聯繫的人士,即危娟及黃軼,亦須按招一項同意令向法庭繳存合共1,295萬元,等相等於3人在一宗涉及內幕交易活動中所取得的利潤。

事件涉及鴻海2016年6月收購千里眼控股(8051,現改名為訊智海)股權的交易,證監會指,易芳芳掌握涉及千里眼的機密消息,並於2016年3月及4月透過危娟與黃軼的證券帳戶買入了2,272萬股千里眼股份。

凍結令是要防止易芳芳等人將他們的資產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以免他們一旦被裁定須對內幕交易承擔法律責任時,因已經轉移資產到海外,令要求他們交出利潤、回覆原狀或罰款的命令無從發揮效力。

證監會控黃百鳴涉內幕交易 准以20萬元保釋候審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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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今天(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對商人黃栢鳴(藝名黃百鳴)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指其就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獲准以20萬元現金保釋。

2016年1月8日,黃百鳴出席「天馬影視文化」周年晚宴。(資料圖片 / 符祥定攝)

證監會表示,大約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黃百鳴涉嫌慫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而他當時為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了他知道屬有關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的消息。

黃百鳴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5年3月27日。

證監會控黃百鳴就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百鳴歌》影片截圖)

證監會表示,進行內幕交易構成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1條的罪行。

黃獲准保釋,有三個條件:

(i)繳交200,000元的保釋金;
(ii)於所提供的住址居住,並在住所有變更前通知警方;及
(iii)在離港前24小時通知證監會。

天馬影視於2012年10月31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上市,並於2015年1月9日轉往聯交所主機板上市。在黃出售其於天馬影視的控股權益後,該公司自2018年3月13日起易名為傳遞娛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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