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集團被聯交所DQ 公司提出覆核要求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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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集團﹙1609﹚表示,於今日﹙13日﹚已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向上市覆核委員會提出要求轉交上市委員會決定以供其覆核。

創建早前擬出售水泥業務,惟遭上市委員會維持其不再適合上市決定,指出售事項為一系列交易及安排一部分,構成實現新能源汽車與物流及融資租賃業務上市企圖,以及規避上市規則第8章新上市要求方式,故上市委員會作出決定,出售事項、新能源汽車的過往收購事項與物流,以及融資租賃業務應視為一項交易,並構成反向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