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全體董事書面確認辭任 聲明:有序清盤符最大利益

壹傳媒全體董事書面確認辭任 聲明:有序清盤符最大利益
撰文:劉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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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0282)公布,已接獲葉一堅、Louis Gordon Crovitz、Mark Lambert Clifford博士、林中仁的書面確認,其辭任公司非執行董事及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1年9月5日23:59(香港時間)起生效。

董事會成員的聲明中指出,董事會4名成員的卸任,以利最佳保護股東、債權人、員工和前員工。壹傳媒的股票自6月17日起停牌,兩名董事會成員當日在港被捕,並被指控違反《國家安全法》。同一天,保安局局長援引《國家安全法》凍結集團內子公司之銀行賬戶,包括《香港蘋果日報》及其數碼營運。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不需要法院命令即可凍結資產。因此,董事會決定必須關閉《蘋果日報》在香港的業務。6月24日,《香港蘋果日報》及其數碼業務停止出版。

聲明又稱,繼公司兩名董事和創辦人黎智英去年被捕後,7名前壹傳媒及《香港蘋果日報》高管、編輯和社論作家也根據國家安全法被捕。香港政府從未表明《香港蘋果日報》發表的哪些文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聲明指,這種不確定性造成一種恐懼氣氛,導致公司在香港的剩餘員工中有許多人辭職,包括負責壹傳媒這間上市公司法規遵循事務的員工。

聲明指,從此事件中觀察到,儘管沒有審判和定罪,但在援引《國家安全法》後可以影響公司及其員工。根據這項新法律,公司可以在沒有法院介入的情況下被迫進行清盤。他們的結論是,有序的清盤將最符合股東、債權人、僱員和其他相關者的最大利益,希望這將引導而始致香港政府允許清盤官完成先前公司及董事被禁止的付款,包括支付債權人和前員工之薪資,亦希望清盤官能接續完成對公司能夠創造價值的交易,從而產生資金使債權人能夠受益。

壹傳媒於聯交所的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清盤案 600前僱員已獲賠償 兩呈請人未撤申請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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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自2021年6月停運後,有員工稱未獲發薪金,其中兩前員工要求法庭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頒下清盤令。案件今(6日)於高等法院再提訊,庭上透露,有超過600名僱員已獲賠償,聆案官何志賢認為呈請人已無追討賠償的急切性,質疑是否要撤回申請,惟代表呈請人的律師指,創辦人黎智英的審訊結果或影響公司被凍結的資產,要求案件押後至審訊後再訊。聆案官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2日。

兩名呈請人為陳漢榮和楊于澄,以債權人身份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清盤。

《蘋果日報》於2021年6月停止運作,多名前僱員稱未獲發薪酬,兩人更入稟要求公司清盤。(資料圖片)
黎智英案將於月中重開,提出清盤呈請的兩名申請人稱想等候黎的審訊結果,要求呈請申請押後。(資料圖片)
一名自稱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代表的男子黃國民(音譯,戴口罩)被安排在證人台聽審。(劉安琪攝)

何官質疑已無急切需要索償

呈請方表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早前已介入事件,有約600名僱員已獲得合共3100萬特惠款項。何官質疑呈請人已無急切需要向公司索償,是否應撤回清盤呈請,代表呈請人的律師指,現階段未收到撤回清盤呈請的指示。

呈請人認為審訊結果或影響資產

呈請方續指,《蘋果》的資產現正遭到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正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本月20日續審,審期預計須30日。呈請方認為,審訊結果或對現遭凍結的資產處理有影響,故申請押後本案至該審訊完結後再訊。

自稱蘋果代表被要求在證人台聽審

一名自稱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代表的男子黃國民(音譯),今早開庭前坐在律師席。聆訊官確認他非公司董事後,著他移至證人台聽審。

蘋果母公司已於2021年清盤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壹傳媒集團,已於2021年12月被高院頒令清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亦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已進入審訊階段。

案件編號:HCCW21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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