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燃氣爆炸涉11名負責人 中燃:對運營及財務無構成重大影響

撰文:劉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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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燃氣(0384)就於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一區域發生燃氣爆炸事故公布調查結果。

公司指,該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鏽蝕破裂,洩漏的天然氣在建築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上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的火星發生爆炸。事故暴露了違規建設形成隱患、隱患長期得不到排查整改、物業管理混亂、現場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是一宗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認定,該項目公司將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涉及負責人共11名相關人員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集團及該項目公司、華潤置地( 武漢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屬潤聯物業、東風汽車及其原所屬東風燃氣公司等單位均對事故有責任。集團續指,會接受湖北省政府的調查處理結果,並將對集團涉事並負有責任的員工,依規追究行政責任。

另外,中國燃氣全體董事將放棄領取薪酬合共約2,250萬元,而集團亦將有關薪酬悉數用於對死傷者及其家屬的撫恤,以及善後處理的工作。此外,集團作為主要出資人的中國燃氣公益基金會,也決定對死傷者及其家屬捐助100萬元。

集團又指,目前該項目公司總體生產經營已經基本恢復,故對集團的整體運營以及財務狀況未有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並稱將採取措施不斷提升集團安全管理水平,以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