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向中介機構發通函 稱微信女唱高散貨騙案涉六大預警跡象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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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微信女」等透過社交媒體等涉及唱高散貨等金融騙案,情況日益嚴重。為免情況惡化,證監會繼早前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及在街頭進行宣傳以教育公眾外,今日(29日)再向中介人發出通函,以鼓勵中介機構提供可能有助當局即時對潛在市場失當行為的影響作出評估的資料或文件,以及提供中介機構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12.5(f)段下,有責任就懷疑其客戶已干犯市場失當行為,及時向當局匯報。

證監會亦指出,向中介機構發出有關通函,以提供指引闡明有哪些預警跡象可能令中介機構或其職員合理地懷疑出現疑以唱高散貨騙局,令中介機構評估是否有需根據《操守準則》第12.5(f)段向證監會匯報有關交易活動。

去年已就唱高散貨凍結109個帳戶

證監會指出,遏止唱高散貨騙局是執法工作一大重點。在採取執法行動以作打擊有關騙案外,亦積極提醒公眾注意愈來愈多騙徒利用社交媒體平台詐騙投資者。

證監會在調查市場操縱個案中,發現目前唱高散貨個案佔比相當高;更經調查後發現,唱高散貨個案可能涉及組織嚴密且高度者協調的犯罪集團。當局在可行情況會採取行動,凍結懷疑涉及有關騙案的證券帳戶。去年被當局凍結的帳戶逾109個,涉及金額逾9億元。

當局指出,有關騙案可能涉及令中介機構或其職員合理懷疑其客戶,可能干犯市場失當行為的預警跡象。而中介機構或其職員仔細評估後,或須從速向證監會作匯報。

證監會又指出,根據《操守準則》第12.5(f)段,若中介機構合理地懷疑其客戶可能已嚴重違反﹑觸犯或不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II部或第XIV部所訂的市場失當行為條文,便須在發生相關情況立即向證監會作出匯報,並提供有關資料及文件。

截至今年3月底,證監會接獲及評估288份由中介機構就可疑股票及衍生工具交易而提交的通知。

證監會希望再次提醒中介機構,在得悉其某名或某群客戶進行任何可疑的市場失當行為(包括唱高散貨騙局)時,須履行匯報責任。證監會期望中介機構寧可採取較為謹慎的態度行事,並立即向證監會匯報可疑活動。中介機構從速作出匯報,對於證監會能否迅速評估可疑失當行為的影響、並採取必要行動以減低損害(如阻止潛在犯罪行為的所得款項被挪走)而言,至關重要。

強調絕不容忍市場失當行為

證監會在通函內亦指出6項預警跡象,指出若下列的預警跡象個別或共同地存在,可能顯示出現潛在唱高散貨騙局。當局又指出部份預警跡象顯示唱高散貨騙局可能處於計劃階段,其他則只會在價格大跌時才變得明顯。

證監會希望重申,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市場失當行為。為保障投資者及維持市場廉潔穩健,打擊唱高散貨騙局及其他種類的市場失當行為是證監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一旦發現中介機構及其高級管理層在這方面有任何重大問題及缺失,當局將會不遺餘力地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