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下調險商持股上限至三份之一 限制資金買險企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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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將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由原先上限51%減至33.33%,控股股東3年內不得轉讓持股。
將股東劃分三類 設嚴格約束標準
中保監表示,今次修訂基於股東會影響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因此將股東劃分為財務類、戰略類和控股類股東,分別設立嚴格的約束標準。
入股保險公司 要查資金來源
中保監又規定,投資者要舉牌保險公司,需要得到保監會批准。另外又要加強資本真實性核查,以及強化審查措施和問責力度,以確保投資者 入股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合法。
新規定明確指出,與保險公司有關的借款,以保險公司存款或其他資產為質押得來的資金,以保險公司投資信託計劃、私募基金、股權投資得獲取的資金,以及不當利用保險公司的財務影響力,或者與保險公司有不正當關聯而取得的資金,都不得用於入股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