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國際:金融機構可於2030年甚至更早實現「碳中和」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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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國際(0665)發佈《中國金融機構實現碳中和的路徑與方法》指,金融機構可於2030年甚至更早實現「碳中和」,建議金融機構制定碳中和計劃。
報告指,海通國際經過工作組測算,中國金融部門的碳排放總量不足全國總量的0.3%,若通過購買碳信用實現「碳中和」,年度總成本應該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
集團倡導金融機構通過降低自身的碳排放、使用可再生能源及購買碳信用,完全有能力在2030年提前實現碳中和。
集團建議金融機構可基於對碳排放數據的分析,制定「碳中和」計劃,減排策略主要包括節約(能源、物料)及使用綠色能源;在管理方面,可建立碳管理制度,配備專門團隊,為節能減排、實現碳中和提供制度和人才支持,例如可成立溫室氣體減排和公司碳信息管理工作組。
報告還呼籲中國金融機構在資產層面上實現「碳中和」,積極開展各類綠色金融業務,降低自身在投融資活動中的碳足跡 ,推動其他行業實現低碳發展。
另外,海通國際於2020年發表首份ESG聲明,成為首個提出碳中和目標的中資金融機構,並在ESG聲明中承諾將在2025年實現「碳中和」。在MSCI的最新ESG評級中,海通國際獲提升至「A」評級,為目前中資金融機構中的最高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