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議會正式通過法案 Google、fb等平台須為新聞內容付費

澳洲議會正式通過法案 Google、fb等平台須為新聞內容付費
撰文:劉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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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Google兩大科技巨頭達成協議後,澳洲議會25日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令》法案,要求數碼平台如Facebook、Google等必須向媒體公司的新聞內容支付費用。

澳洲的財政部長弗里登貝格(Josh Frydenberg) 與通訊部長弗萊徹(Paul Fletcher)在聯合聲明中指出,該法案這將確保新聞媒體為所制作的內容獲得合理報酬,並有助於維持澳洲的公共新聞事業。

此外,修訂後的法案還包含科技公司能有更長的期限與新聞媒體達成合作交易,政府將在法案生效後1年內進行交易審核。

Meta決定停止向澳法德支付新聞費用 澳洲批評「走數」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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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母公司Meta3月1日宣布,該公司不會更新與澳洲、法國及德國簽署的新聞內容付費協議。

路透社及澳洲廣播公司(ABC)報道,Facebook的聲明指,使用者不是為了看新聞及政治內容才使用平台,因此公司為了確保可以繼續投資在刺激使用者參與的產品和服務,決定不會與澳、法、德三國進行新的傳統新聞內容商業協議。

Meta亦指,將來不會推出為新聞媒體度身訂造的產品,同時在現有協議屆滿後,不會阻止使用者接觸澳洲的新聞內容。

澳洲政府立法規定科企領頭羊需要向當地傳媒支付刊登新聞費用後,Meta在2021年與多家澳洲新聞媒體包括ABC、九號電視台(Nine Network)等簽署付費刊登協議,為這些媒體帶來數以百萬計澳元的額外利潤。

對於Meta的決定,澳洲副財長瓊斯(Stephen Jones)認為,對方是對澳洲新聞媒體可持續發展的承諾「走數」,政府將會與財政部及競爭及澳洲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商討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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