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保監局延長臨時便利措施 至明年3月31日

撰文:黃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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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最新發展,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今天(2日)向獲授權的人壽保險公司發出通函,宣布將容許以非親身銷售方式分銷特定保障型保險產品的臨時便利措施延長至2021年3月31日。措施涵蓋的產品範疇和執行細節維持不變。

臨時便利措施涵蓋的產品包括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自願醫保產品、定期人壽保險保單 ,以及能提供保險保障而不含高儲蓄成分的保費回贈保 單或無現金價值的可續保保單。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人可透過不同的非親身銷售渠道(如網上、電話、 郵遞或視像會議等)分銷這些產品,但必須在銷售時清晰披露產品的資料,而保單冷靜期亦須延長至不少於 30日以保障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