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控失息】證監會:無理據就取消派息 採取監管行動
滙控(0005)早前除淨後撤回派息,又宣布今年不派股息,引起軒然大波。證監會表示,目前並無理據就取消派息及暫停派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採取監管行動。
證監會今日傍晚發聲明,指接獲大量香港的投資者和專業團體就取消派息及暫停派息作出的查詢及投訴,內容涉及很多投資者買賣滙股是因為在緊接已公布的除息日前一天持有該股份將有權獲派發第4次股息。部分投訴亦指滙豐不但沒有保障股東的利益,亦導致股東在股票價值和股息分派上蒙受重大虧損,因此股東理應獲賠償。某些投訴質疑滙豐有否及時披露其與英倫銀行有關取消派發第4次股息的討論。
滙豐銀行業務及審慎監督事宜不屬證監會監管範圍
證監會表示,一般不會評論個別事件,然而鑑於此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證監會今發出聲明,讓公眾知悉該會已採取的行動。該會指,滙豐於多個司法管轄區上市,該會的監管範圍包括依據該會負責執行的法規,對滙豐作為一家聯交所上市公司進行規管,而有關滙豐的銀行業務及審慎監督的事宜不屬於證監會的監管範圍。
證監會理解和明白香港的投資者及專業團體所關注的事項,已一直與滙豐和英倫銀行旗下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溝通,向它們傳遞香港不同層面的投資者對取消派息和暫停派息的意見,包括對香港的小股東的整體影響、很多香港的小股東均依賴滙豐派發的股息作為定期收入及在第4股息的除息日後才取消派息。
審慎監管局:滙豐終止派息極可能對香港經濟有好處
該會又引述審慎監管局指出,就滙豐的個案而言,為確保有充裕資金借出而終止派息,極有可能會對香港經濟以至英國和全球經濟帶來好處。而根據滙豐的董事會所述,維護滙豐長遠利益的最佳方法是接納審慎監管局的要求,而非待該局來行使其法定權力。拒絕接納該局的要求,並不符合滙豐股東或其他持份者的最佳利益。
證監會已仔細審視至今取得的所有資料,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的例如內幕交易、沒有披露內幕消息、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及對股東有不公平損害等事宜展開調查時必須符合的準則來評估該等資料。結論是目前無理據就取消派息及暫停派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採取監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