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新投資對蘋果日報等興訟 稱遭發布涉誹謗文章並索償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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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創新投資(1217)宣布對蘋果日報﹑蘋果互聯網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提出訴訟。公司指出在今年12月30日,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就蘋果日報﹑蘋果互聯網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在互聯網上發佈和傳播大量涉嫌誹謗公司,從事間諜或者特務活動的虛假新聞報道,委託律師在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案件編號﹕HCA2424/2019)。

訴訟請求包括公司因被多篇誹謗及/或虛假陳述文章,而招致的損害賠償,包括專項損害賠償及懲罰性損害賠償。

申請禁制令,且止被告(不管是其身﹑其僱員或代理人或其他人)進一步發佈﹑重新發佈或者促成發佈這些對公司重新造成類似誹謗和/或惡意虛假陳述的文章或類似文章。

支付根據香港法例第4章《高等法院條例》第48條訂立的損害賠償的利息,及法院認為該期間合適的利率確定利息。

支付公司因此訴訟產生的開支,及其他合適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