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安德思無準確及準時作披露 被罰款250萬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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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出新聞稿,安德思資產管理因沒有落實足夠的措施,以確保準確及準時地披露8隻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的須具權益,故遭證監會譴責並罰款250萬元。

證監會發現在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期間,安德思在將339披露通知送交存檔時出錯或有所延誤,導致沒有就在其管理的客戶投資組合中,該等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須具報權益,向香港交易所(0388)及相關上市公司作出披露。

證監會認為安德思未有落實適當措施,確保已按照《操守準則》的規定,就香港上市法團的須具報權益妥為披露。

安德思曾就證監會的罰則,在今年9月11日向上訴審裁處提出覆核申請,其後安德思終止其申請,上訴審裁處在本月20日作出有利於證監會的訟費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