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年興行主席終身重投業界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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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因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涉及粉飾年興行的速動資金,分別規定二人終身及3年內不得重投業界。

證監會於新聞稿內指出,洪榮鋒是粉飾速動資金計劃的主謀,陳錦華則協助執行有關計劃。

當局指出對兩人採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在今年2月就年興行粉飾其速動資金及其他缺失,撤銷該公司牌照。證監會亦發現,年興行於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間,在其牌照申請書及財務申報表內,向證監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洪榮鋒亦沒有將年興行速動資金不足情況,及辭任董事一事通知證監會。

並無就資金不足向證監會披露

證監會又指出,在洪榮鋒策劃下,透過個別銀行帳戶開出多張其後無法兌現的支票,並將有關金額包括在年興行的速動資金計算表內,從而粉飾公司月底速動資金。他自年興行於2014年6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時,便已採取這種做法。

證監會指出假如將洪榮鋒開出支票剔除後,年興行便會因申請牌照之時,及3年期間內每個月底出現速動資金短欠,而不獲發從事受規管活動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