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提18項建議 改善披露權益制度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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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發局今日發表題為《《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 披露權益修訂建議》的報告,除了探討有關披露權益要求的挑戰及複雜性,亦提出多項相關建議,以改善香港的披露權益制度。
金發局主席李律仁指出,全球大部分金融中心的監管機構都致力在保障投資者與迎合高效、透明市場的持續需要之間取得平衡,而此舉往往充滿挑戰。充足且及時的披露有助投資者作有根據的投資決定,而研究及解決繁瑣且複雜的權益披露就正是金發局希望達到的。
金融發展局曾於2014年12月刊發有關披露權益制度的報告,今次報告乃同一議題的延伸。報告旨在改善披露權益制度,以使業界不致動輒面對因技術性犯規而誤墮法網的風險。為着長期更有效的監管,報告提出共18項建議,望改善披露權益制度的同時,亦不削弱市場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