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就聘用外國政府高官親屬保生意案 支付1.25億元與SEC達和解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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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出新聞稿,指出已與德銀就該行違反海外貪污守則(FCPA),以聘用海外政府高層親屬,以確保投資銀行業務影響力的指控達成和解。德銀會合共支付1,600萬美元(1.25億元)作和解金。
SEC指出德銀聘用亞太區及俄羅斯政府高層親屬,以取得或維持業務,又或者取得其他利益。此等聘用方法忽略了該行原有高度競爭性,以及以能力考量的招聘程序,又指出透過這種聘用方法招聘的員工,資格上明顯不及透過正當程序聘用。
SEC又指出德銀違反證券法內,有關紀錄及內部會計監控相關部份,惟考慮到該行的補救行為,在調查中亦採取合作,所以接受由德銀提出的和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