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正式落案起訴康宏兩名前高層  涉串謀詐騙 周三提堂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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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1019)兩名前兩高層,分別為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以及前執行董事陳毅凱(51歲),兩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

廉政公署指出,控告上述兩人在康宏以逾8,900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交易所(0388)、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局和股東。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三(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及證監會在2017年採取聯合行動

廉署指出,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其後並於2017年12月與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

案發時,康宏金融是於港交所主版上市的公司。

陳麗兒和陳毅凱分別任職上市公司康宏的首席財務總監和執行董事。股權披露文件顯示,曹貴子在收購期間只是上市公司康宏的小股東,並非其董事。

康宏財務有限公司( 康宏財務)為上市公司康宏的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其主要業務是提供貸款和專有投資。

曹貴子同於周三應訊

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涉嫌於案發期間,商討有關信盈國際的潛在收購計劃。信盈國際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由曹貴子持有55%股份,主要從事資產投資並提供顧問服務。

控罪指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涉嫌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即不誠實地:

a) 隱瞞或沒有披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曹貴子屬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東或董事;

b) 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

c) 導致康宏財務在上市公司康宏沒有遵照《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規定的情況下,於2016年9月5日收購信盈國際。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

現年55歲的曹貴子因涉嫌與該勾當有關早前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亦將於星期三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證監會將會就此案繼續與廉政公署通力合作。

聯交所及康宏環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證監﹕兩人串謀涉詐騙港交所及康宏股東

證監會亦表示,康宏環球兩名前執行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遭廉政公署起訴,被指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透過安排康宏環球的附屬公司以超過8,900萬元的代價收購一家由曹貴子擁有的投資公司,與曹貴子串謀欺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康宏環球及其董事會和股東。

康宏發言人表示:「康宏知悉廉政公署與證監會的公告,會繼續支持及全力配合執法機構的調查及執法行動。此外,公司的業務一切如常運作。」

康宏重申,早於2017年12月7日,已按既定程序採取審慎行政安排,配合執法機構的行動,即時暫停陳麗兒在公司內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