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譴責中國再有醫學12董事 被指未披露動用資金提供貸款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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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再生醫學(8158)12名現任及前任董事遭到香港交易所(0388)譴責,另外對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彭中輝作出批評。

港交所於新聞稿內指出,公司於2015年3至7月期間完成3次配股,集資15.49億元。根據披露,資金用於主營業務活動及一般營運資金。

中國再有醫學在2001年7月18日上市,其核心業務為從事生物醫學產品及醫療技術的研發,提供組織工程產品及其相關副產品的生產及銷售,但並不包括放債業務。

未有向外披露 更改配股集資所得款用途

可是公司在2015年3月至8月期間,共批出19筆貸款,涉及總額為13.18億元,悉數來自配售所得款,有關貸款並非公司正常及一般業務範圍。該19筆貸款均不逾6個月,實際年利率為12%,涉及金額介乎1,760萬元至1.01億元不等,可是授出該等貸款前未有向股東披露,亦未股東批准。

新聞稿內又指出,當時公司指授出貸款1至19時已進行資產及代價測試,所得百分比均低於5%,即未到需要披露水平,可是公司並無進行收益測試,而上市部份認為收益測試方膏用交易的衡量標準。以收益比率計算交易全部須為刊發公告,及經股東批准的交易,公司並無遵守。

上市委員會認為案件違規情況嚴重,既無向股東及公眾公布更改配售所得款用途,亦未獲得董事會同事,亦未有進行盡職調查下作出。

上市委員會決定譴責公司及董事,指令董事參加培訓,並於4星期內委聘獨位合規顧問。被譴責董事分別為前執董戴昱敏、王玉榮、黃世雄、邵政康,前非執董鄧紹平、曹福順、楊正國、王建軍、王輝,獨董陳炳煥以及前獨董呂天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