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遭澳洲的士司機作集體訴訟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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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車程式公司Uber即將在美國上市。在上市前夕,該公司卻在澳洲面臨集體訴訟。
澳洲律師事務所Maurice Blackburn代表維多利亞省﹑新南威爾斯州及昆士蘭州等多名的士司機,以及租車經營者,向Uber提出集體訴訟,指稱對方非法經營並導致他們出現經濟損失。至於運營商及執照持有人Nick Andrianakis則被選為原告主要負責人。
訴訟中亦有提及Uber知悉在澳洲業務屬違法,因為司機並無獲相關執照等,同時為避免遭到調查,Uber在應用程式內隱藏一個名為Geryball的工具,而Uber前員工曾向《紐約時報》透露,該工具是發現乘客為執法部門人員時,便會增加幽靈車數目來混淆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