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接納香港寬頻收購滙港電訊 表明交易不違反《競爭條例》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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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今日(4月17日)公布,決定接受香港寬頻(1310)建議收購WTT Holding Corp(滙港電訊)的合併各方所提出的承諾,以及不會根據《競爭條例》(第619章)就建議交易展開調查。

香港寬頻於去年8月7日公布建議交易,而建議交易屬於《競爭條例》下合併守則的規管範圍。通訊局就建議交易進行競爭評估後,認為建議可能引起關乎進入樓宇和批發服務供應的競爭疑慮,並向合併各方述明該等疑慮。

今年1月,合併各方向通訊局提出承諾以釋除建議交易可能引起的兩項競爭疑慮。通訊局於2月13日發出通知,邀請業界和有興趣人士,就通訊局擬接受該等承諾提交申述。經考慮收到的申述後,通訊局認為建議承諾需要作出修訂,以回應申述中提出的某些事宜。其後,合併各方向通訊局提出修訂承諾。

通訊局發言人指,經仔細考慮所收到的申述,以及所有相關資料後,通訊局信納修訂承諾能有效釋除建議交易可能產生的競爭疑慮。通訊局決定接受修訂承諾,以及不會就建議交易展開調查。

宣布斥105億元收購匯港電訊

香港寬頻去年8月宣布斥105億元,收購匯港電訊﹙前身為「九倉電訊」﹚全部權益。是次交易代價分為兩部份,其中54.89億元以發行股份及賣方貸款票據結付;同時,香港寬頻須承擔匯港電訊的現有債務6.7億美元﹙相當於約52.59億港元﹚。

匯港電訊的整體企業價值為約104.89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