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開批評胡應湘岳父郭子華 違反《收購守則》

證監會公開批評胡應湘岳父郭子華 違反《收購守則》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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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和實業(0054)於去年12月提出私有化。證監會今日發出新聞稿,公開批評公司主席胡應湘的岳父郭子華,違返《收購守則》下的交易限制及交易披露責任。

證監會指出合和與要約人在2018年12月5日,就可能進行私有化發表聯合公告。郭子華為胡應湘太太﹑合和非執行董事郭秀華的父親,郭秀萍為是次私有化要約人其中一名最終受益擁有人。在私有化建議中,郭子華是要一致行動人士。

證監會指出在去年12月6日,郭子華出售4萬股合和股份,由於在出售時並無在適當時間內公開披露此事,因此違反了《收購守則》規則21.2及規則22。

郭子華已承認違反《收購守則》,及已同時對他採取紀律行動。

證監會指出,希望提醒香港證券市場從業員,及有意利用本港證券市場人士,在進行有關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事宜時,應根據2份守則遵守適當的操守標準。如對《收購守則》的適用範圍有任何疑問,應儘早諮詢執行人員意見。

恒生涉投資產品銷售手法失當行為遭SFC譴責 及被罰款6640萬元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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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譴責恒生銀行,並處以罰款6,640萬元,原因是恒生於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這九年間的多個時段內,在銷售集體投資計劃和衍生產品方面犯有嚴重的監管缺失,並向客戶多收款項及沒有向他們充分披露金錢收益。

證監會表示,是次紀律行動源自金管局的轉介個案。金管局於早前的調查中發現,恒生在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對集體投資計劃產品,作出的銷售存在一系列須關注的事項。

具體而言,有111個客戶帳戶被發現在關鍵期間內執行了100宗或以上的集體投資計劃交易。雖然大部分交易都被聲明為客戶的「自選」交易,但事實上有46名客戶是在其客戶經理作出招攬或建議行為的影響下進行交易。他們被招攬進行過於頻繁且持有期短的交易,而這個交易模式與基金的投資目標及客戶的偏好投資年期有所抵觸。進行頻繁的集體投資計劃產品交易令客戶承擔重大的交易成本,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整體盈虧。

證監會稱,恒生的內部監控措施存在不足之處,因為它無法充分監督和監察向客戶銷售集體投資計劃的情況。就此而言,恒生除了沒有保留足夠的審計線索以確保交易是由客戶真實發起外,亦沒有設立足夠的監控措施,以在進行可能有問題的交易後對其作出監察和跟進。

恒生﹕已採取措施作全面糾正

恒生回應時指出﹕「恒生銀行非常重視有關事件。正如公告指出,有關問題在早年發生,本行已即時採取措施,予以全面糾正。本行亦積極與證監會及金管局合作,並接受監管機構的決定。客戶利益為本行業務的核心,本行持續最佳化各項流程和內部管控,同時為員工提供支援,以秉持專業水平。我們將繼續專注為客戶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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