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收緊券商孖展借貸 額度定於資本5倍

撰文: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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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收緊券商孖展借貸的指引的諮詢作總結,將券商借出的孖展總額上限定於資本的5倍。該指引已於今天刊憲,並將於2019年10月4日生效。

證監會今日就建議的《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指引》發表諮詢總結,指回應者普遍支持證監會發出指引,根據該指引,經紀行可採用的最高保證金貸款總額相對於資本的倍數將會設定為5倍,以免槓桿過高。經紀行亦應控制因持有作為抵押品的個別或關聯證券,以及因對保證金客戶的重大風險承擔而招致的集中風險。

證監會表示,經紀行須就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設定審慎的觸發水平,並嚴格執行追繳保證金通知政策。當局亦提供指引,協助經紀行就可接納為抵押品的證券設定審慎的扣減百分率,和進行壓力測試以評估其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帶來的財務影響。

歐達禮:對確保經紀行財政穩健至關重要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指,管理保證金借貸風險對於確保經紀行的財政穩健性和保障市場廉潔穩健來說,至關重要。新的指引將能確保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和一致的風險管理手法。

證監會是去年8月中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了7招收緊券商的孖展借貸,建議當中以限制券商的孖展借貸總額最有爭議性,有業界人士指這會嚴重影響中小型券商的孖展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