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奇招反貪腐 要完整上報三代親戚關係 更帶員工參觀監獄

京東奇招反貪腐 要完整上報三代親戚關係 更帶員工參觀監獄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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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貪污事件時有所聞,加上華人重視親戚關係,利益經常糾纏不清。不少企業努力讓員工遵守規範,但成果不一。京東最近就有多項反貪腐奇招,令人嘖嘖稱奇。

上報三代親戚以及同學關係

早前京東有項工作指令被放上網,旋即成為微博熱搜內容。這項工作指令要求員工梳理及上報人事關係,包括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及配偶、姻親甚至同學等。

指令列明,如果員工沒有上報上述人事關係,即被視為違反京東內部誠信原則。

事件在網上引起討論,京東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這是一個日常管理舉措,旨在進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建立一個人際關係簡單透明、晉升更加公平的職場環境。

參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此外,京東雲公共業務部在3月20日參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了解被羈押人士的日常生活。《騰訊新聞》引述京東回應稱,這次活動旨在提升員工的反腐意識。

其實京東創辦人劉強東早透露對付內部腐敗,在2月內部會議上,曾痛斥公司高級管理層人浮於事、拉幫結派。3月中,多名京東高層相繼離職。

而京東重視內部反貪腐,是因為劉強東個人經歷。他在第一次創業開餐廳時,就是因為員工貪腐而失敗。

將369發手槍彈存放家中 貴州公安廳交管局原局長施長征獲刑12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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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26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施長征受賄、貪污、非法持有彈藥一案,對被告人施長征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以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10萬元。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繳,上繳國庫或返還被害單位;對涉案彈藥依法予以沒收。

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施長征利用擔任貴州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直屬支隊政委、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承包、項目招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911萬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2021年12月,施長征退休時將單位價值5萬餘元的茅台酒據為已有。施長征在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工作期間,未按規定上交子彈,將369發手槍彈私自存放在家中。

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施長征受賄、貪污、非法持有彈藥一案。(「貴州高院」微信公號)

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施長征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其中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貪污數額較大,私藏彈藥危害性較大,依法應受到嚴懲。鑒於施長征受賄犯罪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部分贓款,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施長征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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