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將建議 設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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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王景武,將會建議建立設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三地加強金融合作 資金流動亦更頻繁
《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王景武認為隨着粵港澳大灣區以及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案排)發展,三地加強金融合作,跨境互設的金融機構,以及跨境金融創新產品都會增加,跨境資金流動亦將日益頻繁。
金融風險隨之增加 但未有緊密協調機制
同時,金融機構跨境監管套利、跨境金融風險交叉傳染、跨境資金異動流動等金融風險隱患,亦將日益突出。
王景武指出,目前三地尚未建立緊密的、常態的監管協調機制,不利於共同防範和應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為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更緊密金融關係健康發展,建議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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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設監管信息共享平台 強化創新監管
協調機制包括五大範疇,一是設立大灣區金融綜合監管機制創新試點,二是建立粵港澳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三是建立粵港澳金融監管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強化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的監管,五是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