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太子爺上訴謀推翻康宏DQ投票權決定 下月18日再度預審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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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環球(1019)主要股東兼佳兆業集團(1638)「太子爺」郭曉群,去年就要求推翻康宏主席陳志宏於2017年底的股東特別大會上,剝奪其投票權的決定不果而進行上訴。法庭今日進行預審,不過由於需要處理的文件較多,法庭安排在下月18日進行第2次預審,並於3月19日正式開審。

2017年成主要股東 年底被否決投票權

郭曉群於2017年下半年成為康宏的主要股東,持有44.68億股或29.91%,並於當年10月底向康宏發出通知,要求罷免包括吳榮輝等多名董事。

結果在2017年12月29日,即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當日,有股東提出反對郭曉群及陳佩雄2人的投票資格。經過審慎考慮及諮詢顧問後,公司主席陳志宏宣布不會計及郭曉群和陳佩雄的投票權,吳榮輝等人成功避過罷免。

法官2018年9月 裁定可以不計投票權

其後郭曉群入稟法院,要求推番當日陳志宏的決定。康宏在去年9月發出公告,指出法官夏利士於去年8月29日作出裁決,並於同年9月13日頒布書面理由。法官裁定2017年股東特別大會主席,根據公司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第74條,有權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決定不予計入郭曉群及陳佩雄的投票權。

當時會議主席據細則第74條,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作出的決定為最終及具決定性。僅在郭曉群可證明有關決定為不誠實,或能證明法院就其他普通法理由介入情況下,方可在法院質疑有關決定。

康宏涉高層挪移公司資產 停牌逾1年

鑑於法院之裁定,夏利士將審訊訂於今年3月19日開審。

康宏為「迷網50」的核心,同時公司多名前管理層捲入挪移公司資產案件,遭到公司入稟。此外該公司自2017年12月7日起,停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