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反交通行業法律 越南判Grab向的士公司賠償161萬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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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公司一直被指侵蝕的士行業的生意,越南胡志明市法院裁決,Grab要向當地的士公司Vinasun賠償20.6萬美元(約160.7萬港元)。

《中央社》報道,胡志明市法院認,Grab嚴重違反交通行業法律,必須賠償Vinasun的損失。

來自新加坡的Grab早於2013年進軍越南,而Vinasun則由2017年5月起發起訴訟至今。

Vinasun稱累計損失1404萬元

Vinasun聲稱自己累計經濟損失達到180萬美元(約1,404萬港元),但當地新聞網站報道,法院認為缺乏理據證明Grab是Vinasun造成損失的唯一原因,因此沒有理由得到全部180萬美元的賠償。

Grab認為,越南法院的判決是當地科技發展的「一大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