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放市場 明言不得對民企實施不合理或歧視性准入條件

撰文:林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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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繼續開放市場。中國官方昨日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的行業皆可依法進入中國市場,實現「非禁即入」。

《新華社》報道,清單包括「禁止准入類」和「許可准入類」兩大事項,4個禁止准入事項包括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准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新建項目、違規金融相關經營活動、違規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

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表示,在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之外,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的准入條件,不得採取額外的准入管制措施。對於清單內的管理措施,要進一步明確審批條件和流程。

商務部條法司副巡視員葉軍則表示,列入新清單的事項比試點版的清單所減少,市場准入門檻也不斷降低。但列入清單的市場准入環節管理措施依然較多,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的餘地仍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