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兵咸永道:僅有21%內地家族企業 有制定繼任計劃

撰文:鄺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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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兵咸永道發表今年全球家庭企業中國報告《價值和理念打造中國家族企業競爭優勢》,結果顯示僅有21%內地家族企業表示目前有制定繼任計劃,而香港和全球分別有43%及49%家族企業有制定繼任計劃。

43%港企有制定繼任計劃

有42%內地受訪企業和45%香港受訪企業表示,有計劃交棒給下一代家族成員,低於全球平均值57%。另外,有58%內地二代繼承人加入家族企業工作,較2016年減少13個百分點,香港則有57%繼承人加入家族企業工作,較2016年增加13個百分點。

香港家族企業傳承意識較高

羅兵咸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家族企業及私人財富稅務策劃主管合夥人王志偉表示,內地家族企業的歷史較短,主要由第一代企業家掌管,特別是科技企業,創辦人年紀不大,故大多未有制定繼任計劃。但調查發現,他們對於傳承的意識已逐漸提高。而香港的家族企業的第一代企業家年紀已較大,所以比較注重接班計劃。

(左起)羅兵咸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家族企業及私人財富稅務策劃主管合夥人王志偉(左)建議,可讓家族成員參與制定家族「憲法」。中為羅兵咸永道香港企業客戶主管合夥人黃煒邦,右為羅兵咸永道香港企業客戶審計合夥人鍾潔儀。(鄺月婷攝)

若第二代不願接班 可安排資產傳承

王志偉認為對於家族企業來說,接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故企業要做好安排。第一代企業家對公司可能有情意結,不願意放手;第二代繼承人也可能有自己的看法,未必願意接班。

他續指,傳承分為管理傳承和資產傳承,若繼承人希望發展個人事業,可通過家族信託基金,保留公司股權和投票權,並讓專業團隊協助打理公司業務。

王志偉認為,家族企業應讓下一代參與業務,而且要順應數碼化變革趨勢,推動創新和突破傳統思維。

企業應要訂立家族「憲法」 避免紛爭

家族企業內部成員可能會發生爭執,王志偉說要避免紛爭,企業應要着重家族管治,訂立家族價值觀、培養正確的態度和釐清各成員的責任。同時,可讓家族成員參與制定家族「憲法」,以及成立家族信託基金協助管理資產。

調查於今年4至8月進行,有來自53個國家的2953個家族企業接受調查,包括52間內地家族企業及56間香港家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