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要求對經營良好但「水緊」企業 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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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為民企「站台」,明言對於經營良好暫遇流動性困難企業,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
據《中證網》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今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又稱,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對中國經濟發展佔有重要地位,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他續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發揮債券、信貸、股權等多管道的融資功能,進一步改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
信用增進市場化 促進民企債券融資
一是發揮債券市場的引領作用。運用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做好信用增進服務,穩定和促進民營企業的債券融資,帶動民營企業整體融資氛圍的改善。
二是穩定銀行的信貸支持。督促銀行落實好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加大對銀行貸款投放的監測考核和督察檢查力度。對於經營良好、暫遇流動性困難的企業,要求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
三是繼續支持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鼓勵民營和小微企業的發展工作。鼓勵地方積極創新扶持方式,支援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鼓勵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審慎經營、規範經營、依法經營,建立比較規範的財務管理與財務報告制度,提高專業化能力和專業化水準,提高對經營資源的吸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