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冒簽廣告合同 涉阿仙奴宣傳 比亞迪:李娟及陳振宇非員工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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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1211)早前發表聲明,表示有人成立廣告公司冒用比亞迪公司印章,並已經報案。聲明公報後市場質疑涉案人是否比亞迪員工,公司今日再發聲明否認。
比亞迪在上星期四(7月12日)刊登聲明,表示被人冒用公司印章,又稱負責比亞迪與英超球隊阿仙奴之間的廣告關係。冒認方為李娟,以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資源贈送及優惠價格等方式,替比亞迪做廣告宣傳。
有文章質疑 為何有人利用自己資源為比亞迪宣傳
但聲明刊出之後,網上有自稱受害的廣告公司人士,登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法人登記申請書,質疑為何會有人「利用自有資源」為比亞迪展開免費廣告宣傳,並指出涉及金額高達11億元人民幣,宣傳聲勢浩大且有媒體報道,質疑比亞迪無可能不知情。
指公司存在兩三年 質疑比亞迪不可能不知情
而文章指出,與阿仙奴的合作有比亞迪總部品牌公關部部長李巍簽署,公司無可能對冒認公司的市場推廣活動不知情。
文章引用比亞迪微博的評論,指出相關公司存在了兩三年,受害媒體包括1間上市公司,兩間4A成員,三十幾間廣告公司,以及這些公司的供應商,質疑為何可以讓這間冒認公司在陸家嘴國金中心二期租用虛假的比亞迪辦公司長達3年。
至於阿仙奴方面上星期亦發出聲明,表示收到比亞迪通知,雙方的合約涉及上述案件,已經與比亞迪溝通,不會有其他評論。
比亞迪重申 未授權兩人以比亞迪名義簽署合同
針對市場言論,比亞迪再發聲明,表示李娟及網傳的陳振宇均不是比亞迪員工,公司未授權兩人以比亞迪名義經營活動及代表比亞迪簽署合同。
比亞迪指出,比亞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亞迪印章並未遺失或借出給李娟,李娟的印章是偽造。而李娟冒用比亞迪員工身份、使用偽造印被對外簽署合同,已涉嫌犯罪,並已經報案及警方已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