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電子手機專利案 對簿公堂7年終於和解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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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與三星電子的專利案件終於和解,但和解內容保密。

和解內容保密 未清楚賠償金額

今次是雙方長達7年訴訟的終結。5月時美國法院陪審團裁定蘋果可以獲得5.39億美元(約42.04億港元)賠償,如果確認這金額,三星電子就要再支付1.4億美元(約10.92億港元)。路透社指出,由於和解內容保密,目前未清楚三星要再支付多少賠償。

蘋果發言人不評論和解條款,但強調公司「非常注重設計」,而且「本案從來不是為了錢。」三星發言人則不予置評。

這宗案件從賠償金來說雙方都不是贏家,因為賠償金額低,但付出的訴訟費非常高昂。

已判有侵權 賠償計算方法有異議

法院在2012年宣判三星電子應賠償蘋果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但三星仍可以在美國銷售智能手機。

美國法院早已裁定三星電子侵權要賠償,但三星與蘋果就計算賠償方法就異議,三星認為如果只是部份侵權,所得的利潤只能計算相應的部份,而不應計算產品的全部利潤。(路透社)

三星之後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最高法院在2016年12月一致支持三星,認為如果所抄龍的設計僅佔一項產品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部,專利侵權方就毋須支持這些設計之下得到的全部獲利。

但今次回到下級法院,陪審團就支持蘋果,認為三星獲利歸因於侵犯蘋果專利的設計元素。